關 鍵 詞: |
實質依法行政;惡法亦法;實質不法 |
中文摘要: |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係由立法院通過,經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向立法院提覆議案仍被維持後,由總統公布施行之法律。惟行政院認為該條例中有部分條文明顯違憲,且該條例正由立法委員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審理中為由(現已作成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不予配合執行。請問:行政院之作為是否有達依法行政原理?類似爭議應如何處置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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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實質依法行政 貳、不法之法 參、不法之法支配行政之處理芻議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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