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金門馬祖地區;統治權;領海;管轄權;海域;基線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針對我國基於國家主權正對金門馬祖地區完全的統治權,是否因未積極公布基線乃至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劃歸而影響我國主張該區域的管轄權為探討重點。對於管轄權所及之區域得以主張領海的實踐無疑義之後,接踵而至的問題是在於基線公布與否是否影響主張領海之效力。本文前述中提及主張領海與否與沿海國有無權利在領海主張管轄權,並無百接關聯。即使未公布仍有領海的存在,得以十一二浬作偽領海之主張。如沿海國業已將相關國際法內國法化,該內國法也未逾國際法所授權之範圍,當然亨有相關區域內的管轄權利”我國已在金門、馬祖地區公布有領海及其寬度之下,無疑地,該地區有領海等海域未劃界的問題則以正常基線劃設領海等海域,作為起算之基線。兩岸間主張領海的重疊則以中線作認暫時執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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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國際海洋法上之規範 一、沿海國公布領海與否之權利影響 二、國際海洋法上對領海與基線相關之規定 參、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之規定 一、我國公布領海範圍之情形 二、我國公布基線之實踐 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規定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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