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約款;工作權;雇主權益;離職;民事救濟 |
| 中文摘要: |
僱主為避免受僱人離職後,將營業秘密外洩,共平將產業之研發技術成果,讓他人坐享其成,僱主除與受僱人簽訂在職期間,應保守營業秘密外,受僱人於離職後,於一定期問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或經營與前僱主競爭之相關工作,此為所謂之「競業禁止約款」,以保護僱主之權益及避免不公平競爭之發生。因競業禁止約款,影響受僱人之工作權某鉅,是如何兼顧產業之競爭優勢及員工之工作權,誠有探討之必要。從而,本文試以我國法律為基礎,並參酌外國法制,依序說明營業秘密要件、營業秘密之侵害、營業秘密之民事救濟、競業禁止約款之效力及補償條款對於競業禁止約款之影響。繼而評析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九 0 六號判決就競業禁止之法律見解,最後提出筆者之看法,作為本文之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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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營業秘密之要件 一、我國立法例 二、美國立法例 三、合理保護措施 參、營業秘密之侵害 一、我國立法例 二、美國立法例 肆、營業秘密之民事救濟 一、保全程序 二、損害賠償之範圍 三、共同侵權責任 四、法人之侵權責任 伍、競業禁止約款之效力 一、我國立法例 二、外國立法例 陸、補償條款對於競業禁止約款之影響 一、補償條款之必要性 二、定型化契約 柒、評析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九0六號判決 一、最高法院見解 二、判決評析 捌、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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