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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營業秘密及離職競業禁止約款-兼評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1906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洲富
出版日期: 2005.04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雜誌第 307 期/65-80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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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台北律師公會
關 鍵 詞: 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約款工作權雇主權益離職民事救濟
中文摘要: 僱主為避免受僱人離職後,將營業秘密外洩,共平將產業之研發技術成果,讓他人坐享其成,僱主除與受僱人簽訂在職期間,應保守營業秘密外,受僱人於離職後,於一定期問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或經營與前僱主競爭之相關工作,此為所謂之「競業禁止約款」,以保護僱主之權益及避免不公平競爭之發生。因競業禁止約款,影響受僱人之工作權某鉅,是如何兼顧產業之競爭優勢及員工之工作權,誠有探討之必要。從而,本文試以我國法律為基礎,並參酌外國法制,依序說明營業秘密要件、營業秘密之侵害、營業秘密之民事救濟、競業禁止約款之效力及補償條款對於競業禁止約款之影響。繼而評析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九 0 六號判決就競業禁止之法律見解,最後提出筆者之看法,作為本文之結語。
目  次: 壹、前言
貳、營業秘密之要件
  一、我國立法例
  二、美國立法例
  三、合理保護措施
參、營業秘密之侵害
  一、我國立法例
  二、美國立法例
肆、營業秘密之民事救濟
  一、保全程序
  二、損害賠償之範圍
  三、共同侵權責任
  四、法人之侵權責任
伍、競業禁止約款之效力
  一、我國立法例
  二、外國立法例
陸、補償條款對於競業禁止約款之影響
  一、補償條款之必要性
  二、定型化契約
柒、評析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九0六號判決
  一、最高法院見解
  二、判決評析
捌、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洲富,營業秘密及離職競業禁止約款-兼評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1906號判決,律師雜誌,第307期,65-80頁,2005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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