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牽連犯;行為單數;自然的行為單數;構成要件的行為單數 |
中文摘要: |
牽連犯和連續犯規定廢除後,如何進行法律適用問題,修法理由提示原適用牽連犯的情形,分別依具體情形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至於原適用連續犯的情形,則建議發展接續犯之概念,對於合乎「接續犯」或「包括的一罪」之情形,論以一罪,以限縮數罪併罰之範圍。兩項問題的解決,都涉及刑法競合論的核心問題-行為數的計算,因此本文從行為單數和行為複數之區分界定,探討行為單數概念,以便解決牽連犯與連續犯規定廢除後之法律適用問題。
|
目 次: |
壹、問題提出 貳、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 參、連續犯與行為單複數 肆、牽連犯與行為單複數 伍、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陸、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