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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受命法官處理證據能力之權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俊益
出版日期: 2005.0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70 期/168-176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1051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俊益
關 鍵 詞: 受命法官證據能力自白
中文摘要: 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處理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時,如當事人對卷內已經存在之證據或證物,對其證據能力有所爭執,受命法官得否傳喚相關證人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調查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以供合議庭判斷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之參考?
目  次: 【要點】
【分析】
壹、受命法官得行準備程序
貳、受命法官得否調查證據能力之爭議
一、肯定說
二、否定說
三、對否定說之回應
【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俊益,受命法官處理證據能力之權限,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70 期,168-176 頁,2005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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