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拘提管收與人身自由之限制-評釋字第五八八號解釋
編著譯者:
蔡震榮
出版日期:
2005.08.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124 期
/213-230 頁
頁 數:
19
點閱次數:
1369
下載點數:
7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蔡震榮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拘提管收
;
限制住居
;
代宣誓之保證
;
法定程序
;
實質警察權
中文摘要:
義務人因違反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強制執行的行政執行處,卻可動用拘提管收手段,因財產權而動用人身自由剝奪之手段,其手段可謂強烈,應屬最後手段,因此,要能通過憲法第二三條比例原則的審查。
行政執行法與執行實務上,對於內容與強度本屬不同的拘提管收手段,在處理程序上卻未分開聲請,此種程序上是有瑕疵,且由不具司法人員之行政執行處的執行員來執行拘提管收,是否合於憲法第八條之「法定程序」,容有探究。
本文就拘提管收制度實務上實施情形,本號解釋前學者對該制度之意見,聲請釋憲之理由,以及本文之重點,主要是對司法院釋字第五八八號解釋內容作分析整理,並提出對本號解釋之評析,而本文最後,也針對本號解釋後,有關修正法條評析。
目 次:
壹、前言
貳、拘提管收制度合憲性的探討
一、本號解釋的爭議法條
二、現行實務作業程序並未分離「拘提管收」之聲請
三、本號解釋前學說與司法實務對拘提管收制度正反見解分析
四、聲請解釋理由說明
參、釋字第五八八號解釋內容之分析
一、大法官以公益考量肯認拘提管收制度合憲
二、以憲法第二三條「比例原則」審查管收與拘提的實質要件
三、拘提管收程序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四、由行政執行員執行拘提管收合憲之解釋
肆、修法方向之探討
一、修正第十七條條文內容分析
二、修正第十九條條文內容
三、修法內容評析
伍、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23 條 (36.01.01 版)
行政執行法 第 4、17、19、21、22 條 (94.06.22 版)
行政訴訟法 第 306 條 (87.10.28 版)
強制執行法 第 22、22-5 條 (89.02.02 版)
刑事訴訟法 第 93、101、101-1 條 (93.06.23 版)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7 條 (80.06.29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384 號
釋字第 559 號
釋字第 588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