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社會主義法治國;共產制度變革;民主體制 |
| 中文摘要: |
近二十年來,人類的政治世界進行最大的變革,當在於實施共產主義的國家,紛紛進行極為劇烈、甚至是在整個理論層次顛覆其「立國精神」的重大改革。最明顯的是在中國大陸一九七九年進行的「改革開放」,已經使整個神州大地徹底的改變了面貌;在蘇聯及東歐共產國家更是驚天動地的進行革命,成立西方資本主義式的民主政體。這一些共產或前共產國家所進行的改革,可以包括經濟層面的將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政治層面的加強民主體制或完全將共產的「無產階級專政」改為多黨競爭的資本主義國家之民主體制;在法制上則引進法治國家、依法而治的原則。就法律學的立場而言,後者的重要性便顯得更加突出,這代表了這些國家的改革已經重視到以法律及法律的精神來拘束到國家權力的行使、並作為指導國策推行的最高原則。這對於一開始便強調階級鬥爭,認為達到最大正義的目標不在於靜態的法 理探討,而必須繫乎積極與赤裸裸使用暴力(鬥爭力)的共產黨運動之初衷,已有了甚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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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楔子-共產制度最大的變革 貳、越南憲法採納的法治原則 參、東德建國前關於法治國概念的探討 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法治國概念之演變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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