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警察;警察作用;警察作用法;危害預防;行政調查;私權 |
中文摘要: |
就警察作用法,由於警察同時被賦予行政危害與刑事危害防止(又稱犯行追緝)的雙重任務,從而有警察行政與刑事兩大作用,亦屬一大特色。惟在行政法與刑事法各自獨立發展後,警察刑事作用之探討被劃歸刑事法領域。警察作用的主要內涵為「防止與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有關之危害」,其可二分為行政與刑事之公共性危害。據此所採取之行為或措施,前者屬行政法各論領域;後者屬刑事訴訟法中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領域。本文論述係以前者之警察行政作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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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警察作用法之意涵 一、警察之定義 二、警察作用之內涵 三、警察作用之主要法律依據 四、警察作用法之定位 參、警察作用之類型 一、依行政作用形式為分類 二、以具體警察措施為分類 三、從警察作用所涉及基本權利為分類 四、因危害防止或預防為分類 肆、警察作用法中待釐清及開發之領域 一、行政危害與刑事危害作用之交錯 (一)警察行政與刑事作用交錯之原由 (二)警察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 二、介入危害先前領域之作用 (一)針對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 (二)於公共場所設監視錄影器 (三)其他科技措施 三、警察保護私權危害之作用 (一)行政權得依法介入私權爭執之立法取向與法理基礎 (二)德國警察法之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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