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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收養成立或有效性的準據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榮傳
出版日期:
2006.0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43 期
/32-33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436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榮傳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收養
;
管轄權方法
;
法律選擇方法
;
管轄權
;
國籍
中文摘要:
由於各相關國家之法律對於涉外收養行為之規範,係以收養當時的狀態作為規範基礎,並且以改變當時的身分關係為主要目的,所以收養之成立之準據法之決定,應以當事人於收養成立時之國籍決定,縱當事人於行為後變更其國籍,其收養行為之效力仍不受新本國法之影響。
目 次:
壹、涉外收養的衝突規則
貳、我國法院對涉外收養的認可
參、我國法院對涉外收養有效性問題的審理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榮傳,收養成立或有效性的準據法,月旦法學教室,第43期,32-33頁,2006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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