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公司治理;董事會;內線交易;公開發行公司;違法交割;操縱市場行為 |
| 中文摘要: |
二十一世紀初陸續發生公司弊案,世界各國對此紛紛進行公司證券相關法令之修正,我國亦於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三讀通過證交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受到美果沙氏法案之重大影響,並以涉及公司治理制度之獨立董事以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最為明顯。本文將針對此次修法重點進行介紹,並探討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監控機制之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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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二○○五年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修正重點 貳、公司治理制度之推動-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之法典化 一、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之組成與董監事獨立性之強化 二、獨立董事制度之引進 三、採監察人制度時獨立董事之功能與職權行使 四、審計委員會之設立與職權之行使 五、小結 參、財務報告之編製與不實揭露資訊之民事法律責任 一、公司負責人財報編製之責任 二、公司依法令申報公告之財務報告與財務業務文件不實記載之民事責任 肆、證券不法行為規範之修正 一、違法交割義務之規範 二、增訂操縱市場行為規範之類型 三、內線交易規範構成要件之明確化 伍、證券主管機關跨國監理合作之法律授權 陸、證券商規範之自由化與國際化 柒、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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