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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內部人員利用內幕消息交易之禁止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郭土木
出版日期: 2005.12
刊登出處: 台灣/法官協會雜誌第 7 卷 第 2 期/32-42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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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郭土木
關 鍵 詞: 內線交易證券市場內部人員股票有價證券內幕消息
中文摘要: 內線交易為公司之內部人員,利用未公開之內幕消息從事其交易,基於此訊息為不公正及不公開之行為,故我國及世界上先進之國家皆立法明文禁止。本文以下也將依據美國立法理論與實務,並配合我國立法修正一併提出探討,期能裨益於各界對此一規定之瞭解。
目  次: 壹、前言
貳、內線交易禁止之立法理由
一、美國實務上之見解
二、學者之見解
參、違反內線交易禁止之法律責任基礎
一、忠實信賴責任理論(Fiduciary Duty to Shareholder Theory)
二、錯誤使用理論(Misappropriation Theory,有稱為私取理論)
三、占有理論(Possession theory)
四、消息傳遞理論(tipper-tippee theory)
肆、美國一九三四年證券交易法第十條第二項及規則 10b-5 之規定
一、法令之規定
二、刑事責任之規定
伍、我國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之規定
一、法律規定
二、犯罪之構成要件
二、何謂重大未公開之內幕消息
陸、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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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土木,內部人員利用內幕消息交易之禁止,法官協會雜誌,第 7 卷 第 2 期,32-42 頁,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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