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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台灣民法典物權優先效力規定之施行經驗(A Study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ivil Code Regarding the Vorrangswirkung in Taiwan)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溫豐文
出版日期: 2004.03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第 3 期/131-140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085
下載點數: 4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溫豐文
關 鍵 詞: 物權債權物上請求權擔保不動產效力
中文摘要: 物權是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之財產權,其性質有二:一為客體的直接支配性。二為排他的保護絕對性。也因這兩種性質而衍生物權的排他效力、優先效力及追及效力(物上請求權)。其中,排他效力及優先效力係源自物權之直接支配性,追及效力則出自物權保護之絕對性。
目  次: 壹、前言
貳、物權對債權之優先效力
一、物權優先於債權之原則
二、物權優先於債權之例外
參、物權相互間之優先效力
一、物權相互間優先效力之原則
二、物權相互間優先效力之例外
肆、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溫豐文,台灣民法典物權優先效力規定之施行經驗,月旦民商法雜誌,第 3 期,131-140 頁,200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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