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國際裁判管轄權;普遍主義型;法安定性;逆推知說;利益衡量說;最低度接觸法則 |
| 中文摘要: |
普遍主義型認為,國際社會原就併存著多樣內容的法秩序,為確保國際社會之法安定性,各國法院應基於國際間之協力而分擔國際上私法案件之裁判機能,不應偏重程序法的嚴格性與劃一性,因此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實為國際社會上各國法院裁判機能之分配,所重視者乃各國法院在裁判機能能否公平、有效、經濟地進行國際上私法案件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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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國際裁判管轄權基本問題-國際裁判管轄權導論 參、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國際裁判管轄權總論 肆、我國法上涉外財產案件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國際裁判管轄權各論 伍、特殊問題之探討-國際裁判管轄權特論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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