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罪刑法定原則;罪行明確性原則;預測可能性;通常判斷能力;構成要件;刑罰 |
中文摘要: |
刑罰法規為抽象的行為規範,係以簡約的文字記載犯罪之構成要件及相應的處罰,為能使裁判官為適當不濫權之量處,且令民眾辨別何者為違法行為,刑罰法規必須具備罪刑明確性。所謂罪刑明確性,係指國民閱讀法條後,知悉何種行為會遭受何等處罰,國民對其行為即具有預測可能性,並防止裁判官恣意判斷,因此,應由一般國民的立場去理解法條,如足堪確定何種行為為法所禁止者,即可認該法規具有明確性。如法規對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規定模糊不清,或是法條用語過於艱澀,即予明確性之要求有所違背,而應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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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刑罰法規的抽象性 (一)犯罪的構成要件 (二)刑罰的規定 二、明確性的要求 (一)預測可能性 (二)新派生原則 三、明確性的判斷 (一)判斷的主體 (二)判斷的標準 四、明確性的實踐 (一)實質上的實踐 (二)形式上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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