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智慧財產權;傳送;電腦網路;專利商標局;三○一條款;立法機構 |
中文摘要: |
電腦網路的法律保護問題是非常複雜,無法寄望「白皮書」及「NII 著作權法草案」一次解決問題,即使全部解決,也無法人人滿意,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也是如此公開承認。大學及學者們的指責大部份是事實,包括以企業界的觀點為主,偏重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利益。這與美國政策及立法的制度程序有關係,只有企業界才有能力作有力的遊說,行政與立法機構無法忽視企業界的利益團體,美國三○一條款的立法及協商過程,即是明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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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序言 二、問題的癥結 三、傳統智慧財產權的考量 四、傳送( transmission )的法律定義 五、侵害責任的歸屬 六、電子郵件法律問題 七、學者專家意見 八、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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