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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銀行對與本行負責人有利害關係者之無擔保授信-評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易字第七四九八號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程春益
出版日期: 1997.06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93 期/79-86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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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銀行放款無擔保授信利害關係人本行負責人行為負責人職員授信行為遠期支票應收客票週轉金貸款墊付國內票款客票融資
中文摘要: 為規正銀行放款的浮濫,銀行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禁止對行員之利害關係人為無擔保授信。在法律上,必須釐清的概念,包括「本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無擔保授信」及「行為負責人」等。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4 年度易字第 7498 號刑事判決,就此等法律概念並未深入探討,遽依行政機關之解釋而為裁判,似有值得商榷之餘地。本文擬以銀行對與本行負責人有利害關係者之無擔保授信為核心,就該刑事判決加以評析。
目  次: 壹、前言
貳、法院裁判要旨
參、評釋
一、本行負責人
二、無擔保授信
三、行為負責人
四、罪數
肆、後記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程春益,銀行對與本行負責人有利害關係者之無擔保授信-評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易字第七四九八號刑事判決,萬國法律,第93期,79-86頁,1997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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