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董事會;股東會;公司治理;分割合併決策權;重大交易決策;共享權限 |
| 中文摘要: |
在我國公司法下,董事會與股東會皆為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常設、必備機關,前者為公司之業務執行機關,後者為公司之意思決定機關。在公司經營與所有分離之概念下,兩者關係該如何調和,係公司治理的一大課題。本文案例所涉及者,乃本法所規定董事會與股東會之權限中,有關此二機關分權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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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公司法第一八五條之重大交易決策 參、公司法第三一六、三一七條之分割合併決策權 肆、董事會與股東會共享之權利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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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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