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ETC 判決;公益原則;平等原則;雙階理論;促參法;行政契約;執行停止;司法指導 |
中文摘要: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 ETC 之爭議事件,於二○○六年二月作成九十四年度訴字第七五二號判決及九十四年度停字第一二二號裁定,撤銷遠東公司為最優先申請人之公告,但卻駁回次優申請人聲請停止締约之程序進行。撤銷最優先申請人公告之理由僅其處分違反公益原則及平等原則;駁回停止執行聲請之理由則為聲請人無難以回復之損害及公共利益之要件不構成。此二裁判不僅判決理由論述有所瑕疵,而且對公共利益之認知相互矛盾。因此本文主要針對公益原則及其他裁判上之法律見解為深入细緻之分析,希望能在最高行政法院的终審裁判上,看到更詳盡之法律理由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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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促參法上之兩階段行爲及其定性問題 參、甄審公告所涉之法律爭點 肆、建置營運契約之法律爭點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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