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定型化契約;合意管轄;契約自由;契約正義;連帶清償;誠信原則;平等互惠原則;法定最高約定利率;違約金;巧取利益 |
中文摘要: |
當以信用卡作支付工具,已成多數國人消費習慣之際,近來國內關於信用卡消費問題也不斷。而因此進入訴訟程序,成司法審判實務上最常見、最富爭議之問題,則是發卡機構所定合意管轄、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及循環利息、違約金與手續費所衍生之法律上爭議。這些引發爭議之法律間,均已由發卡構以事先擬定之定型化契約,用與消費者成立信用卡使用契約,而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所訂立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亦均有似容之規定。因此,發卡機構與金管會銀行局之共同說法,均表示此「契約自由」,消費者如不願繼續使用時,儘可以剪卡終止契約。 問題是發卡構是否濫用合意管轄之約定,而造成顯失公平之情事?又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之約定,是否符合信用卡使用契約之本質?是否符合消費者主觀期待?發卡機構以定型化契約作此約定,是否違反誠信、平等互惠原則而構成無效之事由?如為無效,其法律效果為何?係自始、當然、確定之不發生效力,抑或有例外容許有效之情況?另外,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收取高達年息 20%計算之循環利息後,可否再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及各種名目之手續費?諸如此涉及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之問題,均屬有待研究之課題。本文試著結合理論與實務運作之經驗,對這些問題提出意見並提供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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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緣起 貳、合意管轄之問題 一、發卡機構濫用合意管轄之約定 二、合意管轄約定之顯失公平 參、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之問題 一、附卡制度之產生及其使用目的 二、判決該條款有效理由之評析 三、判決該條款無效理由之評析 四、該條款是否無效須待消費者之抗辯 肆、循環利息、違約金與各項手續實用之問題 一、循環信用利息過高之調整 二、違約金、手績費等各項巧取利益之禁止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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