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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實務問題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孟皇
出版日期: 2006.0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2 期/1-17 頁
頁  數: 17 點閱次數: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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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孟皇
關 鍵 詞: 定型化契約合意管轄契約自由契約正義連帶清償誠信原則平等互惠原則法定最高約定利率違約金巧取利益
中文摘要: 當以信用卡作支付工具,已成多數國人消費習慣之際,近來國內關於信用卡消費問題也不斷。而因此進入訴訟程序,成司法審判實務上最常見、最富爭議之問題,則是發卡機構所定合意管轄、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及循環利息、違約金與手續費所衍生之法律上爭議。這些引發爭議之法律間,均已由發卡構以事先擬定之定型化契約,用與消費者成立信用卡使用契約,而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所訂立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亦均有似容之規定。因此,發卡機構與金管會銀行局之共同說法,均表示此「契約自由」,消費者如不願繼續使用時,儘可以剪卡終止契約。
問題是發卡構是否濫用合意管轄之約定,而造成顯失公平之情事?又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之約定,是否符合信用卡使用契約之本質?是否符合消費者主觀期待?發卡機構以定型化契約作此約定,是否違反誠信、平等互惠原則而構成無效之事由?如為無效,其法律效果為何?係自始、當然、確定之不發生效力,抑或有例外容許有效之情況?另外,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收取高達年息 20%計算之循環利息後,可否再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及各種名目之手續費?諸如此涉及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之問題,均屬有待研究之課題。本文試著結合理論與實務運作之經驗,對這些問題提出意見並提供解決之道。
目  次: 壹、問題緣起
貳、合意管轄之問題
一、發卡機構濫用合意管轄之約定
二、合意管轄約定之顯失公平
參、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之問題
一、附卡制度之產生及其使用目的
二、判決該條款有效理由之評析
三、判決該條款無效理由之評析
四、該條款是否無效須待消費者之抗辯
肆、循環利息、違約金與各項手續實用之問題
一、循環信用利息過高之調整
二、違約金、手績費等各項巧取利益之禁止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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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實務問題之研究,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2 期,1-17 頁,2006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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