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票據法;空白授權;票據;空白授權票據之成立要件;執票人;票據債務人 |
| 中文摘要: |
就我國現行票據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觀之,我國票據法是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之成立及效力,最高法院判決及學者見解不一,如何解決?採肯定說,認為本法承認空白授權票據之存在;採否定說者,認為本法不承認空白授權票據之存在,惟推其癥結,乃是我國票據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對於空白授權票據及其補充權與效力,未作明確規定所致,為避免爭議及維護社會交易之公平與保護票據之行為人及關係人起見,根本解決之道,應重新修訂我國票據法第十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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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問題之提出 貳、空白授權票據之意義 參、空白授權票據之外國法例及國際規定 一、空白授權票據之外國法例 二、空白授權票據之國際規定 肆、空白授權票據之成立要件 伍、我國票據法是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 一、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修正前之票據法 二、現行我國票據法之規定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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