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強姦;故意殺人;死刑;罰金;恐嚇取財;擄人勒贖 |
中文摘要: |
內政部高級官員表示,警政單位已初步研擬「防治危害治安暫行條例草案」,原則決定對非法持有及買賣槍械、搶劫、勒索、綁票、強姦、襲警等重人刑案科以重刑,上述罪行致人於死者處唯一死刑。但由於此一草案的刑度各部會爭議甚多,法務單位對此種「法上加法」的特別法立法方式是否適當,頗有疑義,本案可能無法在十一月一日立法院休會前完成立法。司法實務界人士指出,以目前重大刑案的判決來看,如殺警察,到目前為止可謂只要是殺害執行公務中的警察之被告,法院沒有不判處死刑的;以強姦案件來說,只要被害人提出告訴,被告通常會被判刑四、五年以上;而其餘危害治安防治條例草案研擬處罰的犯罪行為,各種關刑事法令也均有規足,危害治安防治條例草案只是加重刑度,是否真能收遏阻之效,恐怕尚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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