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卡特爾;營業競爭;營利;企業行為;經濟活動;價格 |
中文摘要: |
卡特爾,一般係用以指稱同一行業中同一產銷階段之多數企業,基於共同目的,以合意限制彼此間之營業競爭,而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一種企業聯合,我國現行法上尚無一套完整之反壟斷或限制營業競爭防止法之法規,為了維護競爭秩序,此等法規實緊急需建立,而建立此等法規之首務,必須對於最常發生之限制營業競爭行為,即卡特爾,做透徹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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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卡特爾之概念 (一)卡特爾合意之主體 1.企業 (1)企業之組織形態、權利能力或財產權之歸屬以及營利目的等並非決定企業概念之因素 (2)純屬家務消費之經濟活動並非企業行為 (3)積極參與經濟活動為企業之特徵 (4)企業以能自主決定其經濟括動為必要 (5)企業須為營業上給付之主體 2.企業團體 (二)卡特爾合意之形式 1.契約、君子協定及「互為一致之行為」 2.決議 (三)卡特爾合合意之構成要素 1.當事人須具有共同目的 2.不以使當事人就營業競爭行為之限制,負有義務為必要 3.須使營業競爭受到限制 (1)營業競爭之概念 (2)營業競爭之限制 (3)營業競爭之限制類型 A.關於價格之限制 B.關於顧客對象之限制 C.關於生產或交易數量或種類之限制 D.關於交易條件之限制 4.須客觀上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關係 (1)相關市場之界定 (2)市場關係受有影響之認定 A.學說之爭論 B.本文之看法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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