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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監視攝影與正當程序之保障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運財
出版日期: 2006.09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6 期/86-99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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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陳運財
關 鍵 詞: 監視攝影預防犯罪偵查犯罪比例原則證據能力
中文摘要: 出於不同的目的,在不同的場合,監視攝影的方式及效果等存有差異性。在本文中初步將其整理為四種類型:第一,在銀行或商家,基於防盜或記錄交易過程所設之監視攝影;第二種是裝設於街頭電線桿上、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是地方自治團體或警察機關,為了預防犯罪所設置的監視攝影;第三種是偵查機關對於已經發生的犯罪,透過跟蹤拍攝,目的在於蒐集、保全證據,作為訴訟程序中,證明相關犯罪事實的證據使用,可稱其為偵查犯罪之監視攝影;最後一種則是在馬路上基於維護交通秩序安全,所設置的超速攝影。本文探討的課題乃針對第二種類型預防犯罪、第三類型偵查犯罪之監視攝影。
目  次: 壹、問題狀況
一、幾種不同類型的監視攝影
二、問題特徵
三、相關規範及本文論述的觀點
貳、預防犯罪之監視攝影
一、監視攝影與隱私權益的侵害
二、比例原則的檢討
(一)主張裝設監視攝影的論據
(二)省思
(三)警職法相關規定的檢討
參、偵查犯罪之監視攝影
一、日本法上照相攝影之性質
二、我國法之檢討
肆、證據能力之問題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運財,監視攝影與正當程序之保障,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6 期,86-99 頁,200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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