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監聽;預防性之監聽;緊急監聽;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 |
中文摘要: |
本文首先將從憲法保障隱私權以及刑訴法強制處分之觀點切入,檢討監聽之性質,指出目前實務運作之違憲性,並進一步基於憲法精神探索容許監聽之範圍、要件以及程序上應有之保護措施,最後,針對通訊監察法草案的爭議問題,提出思考解決方向之淺見,以作為設計監聽法制上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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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狀況 一、監聽之必要性及其所侵害國民權利之性質 二、「通訊監察法草案」之爭議點 貳、監聽之性質與其法制化應有之觀點 一、監聽之意義及種類 二、憲法觀點-監聽與秘密通訊之自由及隱私權之保障 三、刑事訴訟法之觀點-監聽與對物之強制處分 四、本文之立場 參、「通訊監察法草案」之評議 一、以刑罰設定一般禁止規定之必要 二、監聽之對象 三、得否容許「預防性之監聽」 四、監聽之相關性原則與補充性原則 五、程序上之保護措施 六、是否應允許「緊急監聽」 七、同意監聽及當事人之錄音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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