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有了釋字六一三,我們可以怎麼看待獨立行政機關?
編著譯者:
劉靜怡
出版日期:
2006.10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
第 87 期
/245-248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334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劉靜怡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釋字 613
;
獨立行政機關
;
責任政治
;
權力分立
中文摘要:
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通傳會或 NCC)組織法中關於任命程序的規定,違反憲法中責任政治原則和權力分立原則。身為本案的訴訟代理人之一,筆者和許多法學界先進一樣,對於此一釋憲結果並不感到意外,然而,這畢竟是我國大法官第一個針對獨立行政機關做成的憲法解釋,究竟,我們該如何解讀這號解釋文的實質內容?有了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之後,我們又可以怎麼看待獨立行政機關?
目 次:
壹、爭點與解釋要旨
貳、簡評本號解釋
參、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3、56 條 (36.01.01 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 3、4、16 條 (94.11.09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85 號
釋字第 613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