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當然停止;裁定停止;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停止 |
中文摘要: |
行政訴訟程序之停止,規定於行政訴訟法第二編第一章第五節第一七七條至第一八三條,其類型可分為:當然停止、裁定停止及合意停止三種。又訴訟程序停止之效力,因其為當然停止、裁定停止或合意停止而有不同,本文即針對行政訴訟程序之停止議題進行探討,並解析本文所舉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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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要點】 【分析】 壹、當然停止 貳、裁定停止 參、合意停止 肆、訴訟程序停止之效力 一、當然停止及裁定停止之效力 二、合意停止之效力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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