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洗錢行為的認定-簡評最高法院九五年台上字第一六五六號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聖傑
出版日期: 2006.08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5 期/230-234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279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李聖傑
關 鍵 詞: 洗錢行為贓物罪保護法益國家司法權
中文摘要: 洗錢最所要保護的法益在性質歸屬上,明顯有其公共性的考量,雖然部分贓物罪的行為有時跟洗錢行為極為類似,但是兩種行為的處罰各有其不同的保護法益,相對於洗錢罪是以「國家司法權運作」作為保護法益,多數學者仍然認為贓物罪偏向個人財產法益的保護。在這樣的思考下,實務常以洗錢罪為贓物罪之特別規定而適用特別優於普通的原則,似乎應該在思考行為所干涉的法益時,修正這一種特別關係的使用。
目  次: 壹、事實摘要
貳、判決要旨
參、問題爭點
肆、簡評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李聖傑,洗錢行為的認定-簡評最高法院九五年台上字第一六五六號刑事判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5 期,230-234 頁,2006年08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