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解任董監事訴請權;少數股東;無表決權特別股;法定出席定足數;臨時動議 |
中文摘要: |
公司法第二○○條及第二二七條所規定之裁判解任董監事訴請權,性質上為股東之共益權、固有權及少數股東權,以修正多數決原理之適用,但股東行使裁判解任董監事訴請權之要件為何,國內學說則有爭議。雖然司法實務上鮮有此類訴訟,但於我國於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引進股東提案權制度後,情勢或有改變,本文擬整理國內學說及實務見解,檢視其要件,並提出管窺之見,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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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裁判解任董監事訴訟之原告資格 貳、裁判解任董監事訴訟之被告及裁判費 參、股東行使裁判解任董監事訴請權之法定要件 肆、股東聲請停止董監事職權假處分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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