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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棄權又越權的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
編著譯者:
黃榮堅
出版日期:
2006.12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
第 89 期
/55-73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1546
下載點數:
7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黃榮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違憲
;
構成要件明確性
;
猥褻
;
立法權
中文摘要:
歷經大法官釋字第四○七號以及第六一七號解釋,顯然大法官也認為,如果按照刑法第二三五條字面做理解,則其處罰散播猥褻物品行為的範圍過廣。不幸的是,刑法第二三五條的字面理解,正是立法原意所在。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官解釋如果要面對問題,只有一條路苟以走,就是宣告本條違憲。
目 次:
壹、刑法第二三五條違憲疑義
貳、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評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3 條 (36.01.01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5 條 (95.05.17 版)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7 條 (95.05.30 版)
出版法 第 32 條 (88.01.25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617 號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382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8 年度台上字第 1382 號 刑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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