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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與選擇確定(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and Alternative Finding of Guilt)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志龍
出版日期: 2007.01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52 卷 第 1 期/1-62 頁
頁  數: 61 點閱次數: 4667
下載點數: 24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法學叢刊雜誌社
關 鍵 詞: 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選擇確定法條競合規範性的階層關係法律適用構成要件行為類型
中文摘要: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反觀國內刑法總則的課程,顯未以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選擇確定為該課程必要內容,導致在刑法總則之教學顯有偏失,進而影響到國內刑事法實務之發展。其與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選擇確定之認知之存否,乃具關鍵性。因而,鑑於其對刑法理論與實務之重要,吾人實在不能坐視不顧,應該要對之瞭解與探討,才能使刑法總則課程正確,進而在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等亦能正確發展,並符合構成要件法則的適用。而在刑事訴訟實務,即在檢察官如何在起訴時,援引法條,方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要求:又法官在適用法時,如何依各該情形,而為法之正確適用,在在均須有其適用之法則。而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選擇確定,則是此處的重要的法條(構成要件)之適用法則。
目  次: 壹、緒論
貳、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in dubio pro reo Grundsatz)之意義
參、選擇確定與法條競合之區別
肆、選擇確定之分類
伍、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與選擇確定的區分適用
陸、選擇確定是刑事實體法上問題與刑事程序法問題有間
柒、選擇確定與前接/後續確定
捌、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志龍,罪疑唯有利於被告原則與選擇確定,法學叢刊,第 52 卷 第 1 期,1-62 頁,2007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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