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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專利權效力所不及-關於專利法第 57 條修正草案 ( The Scope to Which the Effect of an Invention Patent Right Shall Not Extend-Focusing on the Amendment of Article 57 of the Patent Act)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石凱元
出版日期: 2006.10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149 期/25-30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928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專利權發明試驗免責營利進口公聽會
中文摘要: 專利權乃是透過賦予發明人於特定期間內排除他人實施之權利,以回饋其對該發明各種形式之投資,藉此產生誘困以鼓勵技術持續進步,而專利法之基本精神既是以專利期間之保障換取技術公開,則對該專利技術加以研究試驗,以求技術再進步也應是受到鼓勵之行為,否則就失去了公開專科技備之意義。
目  次: 壹、前言
貳、專利法及藥事法現行相關條文
一、專利法現行條文
二、藥事法現行條文
參、專利法第 57 條修法草案
一、新舊專利法第 57 條之比較
二、非商業目的之私人行為
三、以研究或實驗為自由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
四、專利法第 57 條之 1、第 57 條之 2 及第 57 條之 3 之關於醫藥品及繁殖生物材料免責條款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石凱元,專利權效力所不及-關於專利法第57條修正草案,萬國法律,第149期,25-30頁,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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