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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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當代臺灣教育法學的發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曾建元
出版日期: 2006.11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雜誌第 326 期/55-70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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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台北律師公會
關 鍵 詞: 孝道倫理父母子女尊卑親疏教育改革平等權
中文摘要: 父母子女的關係,是一種倫理關係,是基於先天的血親而形成的尊卑關係,在此之中,由於父母創造孕育了子女的生命與人格,因而認為子女是父母的私產,父母擁有支配子女人身與財產的一切權力,子女則只有善盡孝順服從的義務。家庭講「孝道」,父母子女的尊卑關係是命定的,無從選擇和議論的,所以其間的應對規則,是先確立當事人間的尊卑親疏關係,確立後則只對地位卑下者課以義務,並且在親近者之間與疏遠者之問適用不同的規範尺度,所以人際之間基本上是完全沒有權利義務互為對價的觀念的。依我所見,只有繼續教育改革,在維護教育平等權的前提下,讓教育更加多元,各自尋求適當的定位,滿足多元不同的價值,並且讓國內教育自由與國外接軌、交流、競爭,使每個國民自我人格的實現,可以盡其所能地夢想成真,才能徹底解除盤旋在臺灣上空來自中國千年科舉遺毒的魔咒。
目  次: 一、傳統社會的教育觀
二、從身分到契約:現代社會關係的重建
三、從倫理到法治:臺灣的教育法學革命
四、教育法學的體系建構
五、對臺灣教育法學發展的展望
  一、全球化時代教育服務業貿易
  二、大學治理
  三、多元文化教育與教育平等權
  四、教育行政之公民治理
  五、學術自由
  六、學生的法律地位
  七、教師法律地位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制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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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當代臺灣教育法學的發展,律師雜誌,第326期,55-70頁,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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