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德國;國內外投資人;監控制度;董事會;監事會;企業風險 |
中文摘要: |
本德國公司治理法典本質上係對於德國已上市股份公司管理及監控之法規性規範,並且其內容包括國際問及國內所認可之良好且可靠的企業管理方式,本法典應當使德國公司治理制度具透明度且能被理解,其目的在促進國內外投資人、顧客、員工及一般大眾對於德國已登記上市股份公司之管理及監控制度的信賴。本法釐清了提供公司所必須之資本且承擔企業風險的股東之權利。德國股份公司依法律之規定係為二元制經營機關體系,董事會負責管理公司之經營,董事會成員對領導公司共同負責。董事會主席負責協調的上作。監事會任命監督並對董事會提建議,並直接拘束公司基本重大事項所作之決定,監事會主席協調監事會之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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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股東與股東會 (一)股東 (二)股東會 (三)股會召集、表決權之代理 三、董事會與監事會之合作 四、董事會 (一)任務與職權 (二)組織與報酬 (三)利益衝突 五、監事會 (一)任務與管轄 (二)監事會主席之任務與權限 (三)委員會的組成 (四)組織與報酬 (五)利益衝突 (六)效率審查 六、TransParenl 透明度 七、報表與年度財務報表 (一)報表 (二)年度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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