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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簡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謝祥揚
出版日期: 2007.02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151 期/35-43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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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政府資訊資訊公開資訊委員會知的權利行政救濟第三人異議
中文摘要: 我國近年來致力於行政法制之完備,繼民國 94 年 2  月立法院通過「行政罰法」後,法務部參考先進國家的立法體例,斟酌我國國情及政府組織,並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及「公開政府」與施政透明之要求,亦於同年 12 月 28 日公佈施行「政府資訊公開法」。全法共有 6  章、24  個條文,我國行政法制,亦因此更為完備。惟與行政處分相較,國人對「政府資訊公開法制」較為陌生,其於我國之發展亦甚為緩慢。本文擬簡析政府資訊公開法制之目的,並就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涉及之各項問題,逐一論列,敬供參考。
目  次: 壹、序言
貳、立法目的
、何謂「政府資訊」?
肆、主動公開
伍、被動公開:人民「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陸、豁免公開
柒、否准公開之救濟
捌、第三人異議
玖、「資訊委員會」(Iformation Commission)設置芻議
拾、結語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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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祥揚,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簡析,萬國法律,第 151 期,35-43 頁,2007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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