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信託財產;信託監察人;信託管理人;信託監督人;受益人代理人;信託課稅;信託會計 |
| 中文摘要: |
本文先從解釋論之觀點,分別討論信託成立之五大要素,並探討設定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所存在之法律疑義。其次,除剖析當前信託法對於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所採取之監控機制外,尚介紹日本新信託法之修正重點,期能提供我國未來修法之參考。最後,並對於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在實務運用上所生之稅務處理及會計原則,加以檢討分析。又本文因篇幅之限制,原則上僅以私益信託、民事信託及非營業信託為討論對象,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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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信託成立之要素 一、總說 二、委託人與受託人 三、信託財產 四、受益人 (一)受益人界定之法律意義 (二)受益人不特定之意義 (三)受益人尚未存在之意義 五、信託目的 參、信託之監控機制 一、總說 二、輔助監督機關 (一)信託監察人 (二)信託監督人及受益人代理人 三、私法自治空間 肆、稅務及會計處理 一、總說 二、信託課稅 (一)信託成立之課稅原則 (二)財產處分之交易稅 (三)信託收益之所得稅 三、信託會計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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