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憲法疑義;法律違憲;修憲界限;行使職權;聲請人 |
中文摘要: |
二○○○年九月四日第三屆國民大會三讀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四、九及十條的修正案(即第五次修憲)。其中第一條規定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延長至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即由二○○○年五月十九日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並將次屆國民大會代表改為完全由比例代表方式選出。由於修憲過程中程序問題爭執不斷,同時關於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可否延長亦有合憲性的爭議,有三分之一立法委員認此憲法增修條文不論於程序及實質內容上均已「違憲」,擬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應如何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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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基礎說明 貳、訴訟類型的精確判斷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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