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法官;司法審判;教育;社會正義;權益;利害 |
中文摘要: |
司法審判,其目的在懲凶暴、保良善,以維持社會之正義。欲達此目的,首須判斷雙方當事人之是非曲直。而判斷是非曲直既非易事,故法官縱屬極其賢明,亦難擔保無所枉屈。政治問題亦復如此。贊成甲主義者,以為該主義是唯一之真理;贊成乙思想者,亦以為該思想係唯一真理。所謂堅白異同,執此攻彼,究竟誰是誰非,除非曾在兩方親身體驗,並有深湛之判斷力,否則,恐怕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已。時人喜談「理性」,實則少有能究詰其真義者。人固有其理性一面,但其所受之教育、環境之浸潤、慾望之驅迫,乃至個人先天之氣質,在在影響其思考之取捨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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