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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談文書鑑定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聖熙
出版日期: 1980.06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通訊第 12 期/3-8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570
關 鍵 詞: 文書鑑定文書筆跡鑑定偽造變造印文鑑定
中文摘要: 文書鑑定的重要性顯然是不容忽視的,因為民刑事訴訟案件中,直接間接與文書有關者高達百分之七十左右。諸如支票、信函、日記、筆記、結婚證書、契約、各種記錄、文稿、誓書、遺囑,以及許多其他方式的筆跡文件,在訴訟行為中,都是強有力的證據。因此,大家對於各種問題文書的處理、保護、保存、移送、檢驗,以及如何協助專家作正確的科學鑑定等,都必須有相當的認識。本文由於篇幅關係,祇能就文書鑑定中最重要的項目筆跡與印文二項作有系統的敘述,至於文書之年齡、紙張之來源,以及打字文書之鑑定,則留待以後有機會時再談。
目  次: 文書有些什麼問題?
如何採集比對樣本?
筆跡有那些特徵?
筆跡鑑定之方法、步驟與技術
偽造與變造筆跡
印文鑑定十分重要
偽造印鑑與盜印不一樣
印文鑑定法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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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聖熙,談文書鑑定,律師通訊,第 12 期,3-8 頁,198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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