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民法;親屬;扶養;權利義務;血親;親子 |
中文摘要: |
我國民法親屬褊自民國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國民政府公布,施行迄今已逾五十年。在這半世紀之中,由於科學發達、社會變遷,致使法律隨而修正,始能配合人類生活的需要及社會形態的改變;蓋完備而進步的法律是推行法治的基礎。筆者分別先從立法綠由、外國法例來瞭解、比較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至同法第一千一百十七條的規定,並檢討在該二條文及此次增訂之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一的規定是否妥當,再不揣淺陋地針對所發現未臻完善之處,提出具體建議。由於學植未深,疏漏之處自難防免,企盼高明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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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民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的研究: (一)立法回顧 (二)外國法例 (三)問題探討 三、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一的研究: (一)立法回顧 (二)外國法例 (三)問題探討 四、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七條的研究: (一)立法回顧 (二)外國法例 (三)問題探討 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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