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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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勞基法之研究(一)-工作規則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呂榮海
出版日期: 1984.11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通訊第 64 期/12-1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946
關 鍵 詞: 工作規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事業場所解雇資遣
中文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九章規定雇主有制定「工作規則」的義務。所謂工作規則,就是過去大家所熟悉的工廠管理規則或工廠規則,它並不是工作的流程或步驟,它只是涉及管理員工的問題而已。至於雇主在什麼情形下,有制定工作規則的義務呢?依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當雇主僱用的員工超過三十個人的時候,雇主就有義務制定工作規則,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在工廠或公司中公開揭示,使員工週知。大家必須注意,這是雇主的義務,當雇主違反這個制定工作規則的義務時,會被處罰,主管機關可以課處雇主新臺幣六千元以上、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的罰鍰。
目  次: 一、什麼是工作規則?未制定工作規則的處罰
   1、問題
   2、解說
二、制定二作規則不能違反那些規定
   1、問題
   2、解說
三、勞動契約不得違反之規則
   1、問題
   2、解說
四、依事業場所,工作性質不同,制定不同之工作規則
五、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的效力
   1、問題
   2、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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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榮海,勞基法之研究(一)-工作規則,律師通訊,第 64 期,12-14 頁,198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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