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法律系;法學;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講學自由;人性尊嚴 |
中文摘要: |
沒有學術,哪來的學術自由,是不是我們可以讓這些專任教師主張消極不從事學術的自由?沒有學術自由哪可能大學自治呢?有些學校連教授都沒有又如何教授治校?所以司法院對於大學教育環境的鬆綁,雖從理念上應當如此,但真要落實學術自由,恐怕還有一段遙遠距離,或者說不是每一間學校都有學術自由。因此,當一個學校學術環境如此不自由的時候,或者是專任而不勿專」的時候,就必須要靠「外力的管制」,而不是讓學校成為一灘死水,任其恣意而為,一方面教導學生法古今完人,實際上卻是教導學生「法古今完全說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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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之提出 貳、研究範圍與方法 參、我國法律系專任教師數量之分布 肆、我國法律系所專任教師發表期刊論文篇數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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