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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清代臺灣的鄉治組織及其實際運用(一)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炎輝
出版日期: 1975.10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20 卷 第 4 期/6-31 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758
關 鍵 詞: 支配權自治團體總理區廣和宮公立請帖聯甲保防
中文摘要: 自治的職務,再分為約束境內民人以維持秩序,及增進福利而捐建並維持公共事務兩種。前一種職務之具體的表現為:教化及約束街庄民,取締不肖之徒。對不聽約束者加以懲罰;後一種職務之具體的表現為:建造寺朝,開路造橋,設養義塾、義冢、義渡、養倉或樵牧公埔等,及予以管理。
目  次: 序論
第一章  臺灣鄉庄的建立
第二章  街塵及聯庄
整三章 清庄聯甲制
第四章  保甲
第五章  團練
第六章  墾隘
第七章  街庄之社會的背景及實際運用
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炎輝,清代臺灣的鄉治組織及其實際運用(一),法學叢刊,第 20 卷 第 4 期,6-31 頁,197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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