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清代臺灣的鄉治組織及其實際運用(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炎輝
出版日期: 1976.06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21 卷 第 1-2 期/2-15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1928
關 鍵 詞: 清莊聯甲聯莊團練壯丁聯甲保甲墾隘
中文摘要: 清庄非治盜的根本辦法,且實際上官民均虛應故事;又清庄僅肅清內奸,不能防備外賊的來犯。台灣雖自康熙二十二年以來,已施行保甲制;但形同虛設,已不能收到治盜的效能。於是,自道光年間以後,官命街庄舉辦「清莊聯甲」,此亦簡稱為「聯莊」。查總理區下的數街座,如上所述,係街生的聯合體,此亦已是「聯座」,或稱為「鄉約」,但其組織緩鬆,而總理僅自然的成為街座的領導人,調處爭執,承官命辦理官治的事務而已。道光年問以後的聯甲,乃數街座受官命,積極為清庄、防夷及防盜而加強其組織,或同時團練壯丁之制。
目  次: 序論
第一章  臺灣鄉庄的建立
第二章  街塵及聯庄
整三章  清庄聯甲制
第四章  保甲
第五章  團練
第六章  墾隘
第七章  街庄之社會的背景及實際運用
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炎輝,清代臺灣的鄉治組織及其實際運用(二),法學叢刊,第 21 卷 第 1-2 期,2-15 頁,1976年06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