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環境保護;核能電廠;核廢料;車諾堡災變;預算;替代能源 |
中文摘要: |
有關行政院日來不斷表示台灣電力公司第四核能電廠一定要建一事,我們認為台灣的自然何社會條件根本無法承擔任何一次嚴重的核子災難,因此我們對於政府之核電和核能政策提出要求和主張,在民眾對核電廠安全之疑慮未消除及核廢料之事當儲藏地點及其妥善處理方式未有著落以前,政府不應興建新的核能發電廠,亦不宜於現有的核電廠址增設核電機組。並委託公正專業團體或機構,進行營運中核電廠之安全評鑑,並將其評鑑結果定期公佈。改善現有核電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熱污染、輻射污染及化學污染減至最低程度。我們鄭重呼籲政府及社會大眾,正視核能發電可能帶來的鉅大危險,共同為維護人類萬物的生存環境,奉獻最大的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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