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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筆跡鑑定之理論與實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聖熙
出版日期: 1959.10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4 卷 第 4 期/86-94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3625
關 鍵 詞: 筆跡鑑定功能理論基礎特徵結構運用
中文摘要: 過去有人認為筆跡鑑定毫無科學根撮,全憑個人的學識經驗,所以常把可疑的筆跡案件送請書法專家或畫家或古文學家去鑑定,結果常常碰壁,原件退回,這是一般人對於筆跡鑑定的觀念,未有具體而清楚的認識。筆跡鑑定屬於刑事科學範圍,是一種新興的刑事科學,非有深遽的研究,熟練的技術,豐富的經驗,絕難勝任愉快。辦理筆跡鑑定案件,動輒影響,個人的生死榮辱,一點不能馬虎隨便。其次,我們要問筆跡鑑定能否達到高度的正確性。回答這問題,是附有條件的。
目  次: 一、前言
二、筆跡鑑定之意義
三、筆跡鑑定之主要功能
四、筆跡鑑定之理論基礎
五、筆跡之特徵
六、字體之結構與運用
七、筆跡鑑定之標準
八、筆跡鑑定之方法
九、筆跡鑑定之技術
十、筆跡鑑定之步驟
十一、模仿筆跡之鑑定
十二、變造筆跡之鑑定
十三、鑑定書
十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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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聖熙,筆跡鑑定之理論與實踐,法學叢刊,第 4 卷 第 4 期,86-94 頁,195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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