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律師;美麗島事件;蓬萊島案;政治車禍;民主運動;民意 |
中文摘要: |
陳水扁委員三年來在國會的表現是有目共睹的,為了言論自由空間的擴大,他進立法院的第一個提案即是廢除刑法一百條。經兩年多來的努力,雖沒有完全廢掉,也已使得目前在獄中的政治犯只剩一人;而更足稱道的是一個小小的聲請國會全面改選的釋憲案,卻能一舉解決四十多年來台灣政治最大的難題,而且完全沒有使用肢體語言,這就是陳委員能善用議事程序的技巧,以及充份表現在提案或質詢上切中要害掌握時機的智慧。此後無論是刪減國防預算,要求國安局局長到立法院備詢,使情治單位能逐步受國會及民意的監督制衡等事上均充份印證了陳水扁委員的「衝突、妥協、進步」之問政三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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