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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法院審理性侵害案件與九十二年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之修正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賴恭利
出版日期: 2003.10.01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48 卷 第 4 期/81-134 頁
頁  數: 54 點閱次數: 990
關 鍵 詞: 性侵害案件交互詰問傳聞法則無罪推定原則被害人被告
中文摘要: 性侵害案件因有其特殊性!不同於一般刑事案件,特別是在對可能具有創傷症候群症狀之性侵害被害人的保護措施上,宜有特別之保護機制規範,以免被害人之二度傷害:但因並非每一件性侵害案件均足以成立犯罪,在確認被告有罪之前,被告之權益仍應予兼顧,故性侵害案件之特別保護機制,必須不得牴觸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刑事訴訟法固是以被告為程序主體而設計,賦予被告在訴訟程序中若干權利;雖從形式上觀察,刑事訴訟法保障被告權益, 似乎較之於保障被害人權益周全。
目  次: 壹、前言
貳、性侵害案件之類型及法院審理實務
  一、性侵害犯罪之定義及其犯罪之類型
  二、性侵害案件之特殊性及司法偵審實務上面臨之瓶頸
參、性侵害案件被告、被害人刑事訴訟法上之地位
  -、被告在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上之權利保障
  二、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上之地位
  三、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上之地位
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規定
  一、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特別保護機制之規定
  二、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規定
伍、九十二年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修正對於性侵害案件審理之影響
  一、無罪推定原則
  二、傳聞法則
  三、交互詰問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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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恭利,法院審理性侵害案件與九十二年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之修正,法學叢刊,第48卷第4期,81-134頁,2003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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