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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平會制定對於銀行業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政傑
出版日期: 2007.01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6 年 1 月號/12-13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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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銀行業虛偽不實公平交易引人錯誤表示表徵
中文摘要: 對於銀行業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明訂銀行業之廣告,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此外,銀行業之廣告以比較方式為之者,亦不得對被比較事業之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銀行業之廣告如有違反規定,將可能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而受罰鍰之處罰或須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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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政傑,公平會制定對於銀行業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6 年 1 月號,12-13 頁,2007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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