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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著作權法第 61 條但書之適用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丁靜玟
出版日期: 2006.07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5 年 7 月號/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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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智慧財產公開傳輸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新聞紙公開播送轉載
中文摘要: 就新聞紙、雜誌、廣播或電視常見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究竟該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是否有違著作權法規定,利用者常生疑義。為此,智慧財產局日前就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之規定。」有關該條但書之適用函釋指出,未符註明之方法與明示其出處,則仍有違著作權法之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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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靜玟,著作權法第 61 條但書之適用,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95 年 7 月號,3 頁,2006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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