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智慧財產;申請人;代理人;申請閱覽;專利閱卷;國防機密 |
中文摘要: |
為使一般民眾明確知悉專利閱卷範疇,智慧財產局於2006年2月27日公告「專利閱卷處理原則及附表」,具體敘明可供閱卷之資料範疇,已核准公告(審定)之專利案件,任何人皆可閱覽。審查中之專利申請案、審查核駁之專利申請案及已核准但尚未公告之專利申請案,僅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得閱覽。異議案或舉發案,僅異議人、被異議人、舉發人、被舉發人或其代理人或利害關係人得閱覽。已公開未核准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人可閱覽全卷資料;其他人僅得閱覽、影印公開之說明書或圖式及書目資料(含15個月內補充、修正之說明書或圖式及書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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